南通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应如何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规定,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非居民企业股东分得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征收企业所得税,由该公司代扣代理,但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条件的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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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南通浏览:15035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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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收入准则下,验工计价单是不是收入确认的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务入确认的时点呢?答:新准则下强调按照投入法或者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验工计价只是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验工计价单时,说明享受了收款的权利,根据履约情况,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科目,也不按验工计价单全额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会计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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