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科目 名称 | 库存现金 | 现金 | 科目名称变化,核算内容未变,主要在于同《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
2、其他货币资金 | 未明确规定明细科目,应按照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卡发放银行、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 其他货币资金下设六个法定明细科目,即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 | 1、明细科目名称虽然发生变化,但实质未变。 2、取消存出投资款,主要是考虑实际经济业务的变化。 |
3、备用金 | 小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1004 备用金”科目 | 无 | 首次明确小企业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为日常经济业务的发生提供了法律依据。 |
4、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 无 | 规定了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结算、托收承付结算、现金存入银行、存款利息等九中日常业务的会计凭证的填制。 | 1、会计凭证的填制应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的规定,无须单独作出规定。 2、会计凭证的填制全部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利于不同企业之间凭证格式的统一,也有利于减少下一步修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带来的影响。 |
应收及预付款项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科目 变化 | 新设“预付账款”科目,取消“坏账准备”科目,将“应收股息”科目拆分为“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 | 1、取消坏账准备时向税法靠拢 2、新设预付账款、拆分应收股息是和《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 |
2、带息应收票据 | 无 | 带息票据要按期计提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 小企业发生带息票据的业务概率较小,从简化角度未做规定。 |
3、应收票据贴现 |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 或贷:短期借款(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 |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或短期借款 | 在小准则下一旦发生贴现,如银行有追索权就直接确认短期借款,不论汇票是否到期。在小制度下只有汇票到期,且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才确认短期借款。 |
4、应收账款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 | 无 | 分三种情况: 1、以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时,按借款处理。 2、企业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不附有追索权的,冲减应收账款相关科目,损失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 | 此类业务概率很低,未作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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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企业在出售应收债权过程中如附有追索权,按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原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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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收账款的坏账 | 不计提坏账准备,发生损失直接处理。 | 通过“坏账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 与所得税法一致 |
6、已核销坏账又收回的处理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坏账准备 | 与所得税法一致 |
存货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科目 变化 | 新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取消存货跌价准备、委托代销商品、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科目,将“材料”科目改为“原材料”科目 | 1、新设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表面《小企业会计准则》比《小企业会计制度》更加重视资产的盘盈盘亏,重视资产的内部控制。同时,对于盘盈的存货,小企业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冲减管理费用) 2、新设消耗性生物资产等农业科会计科目,表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范围大大扩大,涵盖了农业类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业务,使农业类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有了操作依据。 3、存货跌价准备的取消,表面《小企业会计准则》向税法靠拢,减少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同时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4、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后,小企业发生的待摊费用,如半年的订报费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会影响月度损益,但不影响当年度损益。 | |
2、投资者投入的存货 | 按评估价值确定 | 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评估价值确定,有利于正确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 |
3、接受捐赠的原材料 | 无 | 小企业接受捐赠的材料,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 捐赠业务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概率较小,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这方面的会计核算规定。 |
4、发出材料方法 | 取消后进先出法,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等
|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
| 取消后进先出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的存货发出方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其以准则的形式规范下来,有利于小企业的操作。 |
5、在途物资期末汇总 | 一、收到发票账单货未到的计入在途物资 二、月末对收料单汇总处理 1、对已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转入原材料等 2、对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暂估入账,下月初红字冲回 | 无 |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之前,在实务操作中,在途物资的会计核算就是分为两大类进行核算。但《小企业会计制度》并未作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其以准则的形式规范下来,有利于小企业的操作 |
6、存货跌价 |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通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 | 1、小企业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实际发生存货毁损时,应当按照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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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小企业的利润表可能包含存货的浮亏,即跌价部分,不利于真实地反映小企业的财务状况 |
7、周转材料 | 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 | 无周转材料的规定,但规定低值易耗品的发出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 | 1、周转材料的核算范围包括《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还包括建筑小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2、周转材料不是核算所有的低值易耗品等,只核算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等 |
8、出租、出借周转材料 | 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 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结转成本,计入营业费用,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 简化会计核算 |
9、存货盘亏净损失 | 计入营业外支出 | 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属于其他情况的,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 与税法保持一致 |
投资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
1、科目 变化 | 取消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将“应收股息”科目拆分为“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将长期债权投资改为长期债券投资 | 1、取消“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向税法靠拢 2、短期投资发生实际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
2、短期投资取得方式 | 购入 | 购入、投资者投入 | 1、《小企业会计准则》未明确规定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如何处理 2、小企业如发生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时,无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原因在于《企业会计准则》无短期投资会计科目,其对应的会计科目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但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核算的主题 3、如小企业发生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建议按评估价值,确定短期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科目。 | |||||
3、短期投资股利或利息 |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不冲减短期投资成本。 | 冲减短期投资成本 | 1、股利或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有利于综合反映小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并维持短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持有其短于12月内取得的股票投资收益不属于免税的范围,所以将短期投资的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有利于对短期投资收益进行税务征管,同时减少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成本的差异 | |||||
4、短期投资股票股利 | 无 | 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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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的会计处理
| 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应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 长期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计入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于确认利息收入时,计入应收股息科目。 | 1、利息收入的确认时点改为债务人的应付利息日,不再按期计提,简化了会计核算 2、利息收入的计算按照票面利率,取消实际利率法,再次简化会计核算 | |||||
6、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法 | 成本法或权益法 | 1、对长期股权投资一律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简化了会计核算,小企业可以不用再编制合并报表 2、根据税法规定,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在持有期内除处置外,一律保持不变。而采用成本法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有利于保持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
| 7、非货币性交换取得 | 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确定成本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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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接受投资转入 | 无 | 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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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 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一)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四)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 无 | 1、第一次明确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的标准,有利于减少职业判断。 2、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标准与税法一致,有利于减少税务与会计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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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科目 变化 | 新设“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 将农业类小企业纳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范围 | |
2、固定资产定义和范围 |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 1、取消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较高的标准 2、列举小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 |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 按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成本 | 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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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确固定资产折旧很低年限 |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咨询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 第一次明确小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应考虑税法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一致,减少税务与会计的差异 |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 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下同)计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 原则上使用年限平均法,有条件的使用加速折旧法,禁止使用工作量法 |
6、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条例69条)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生产的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是生产产品的成本实质性降低等,应将发生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中,按上述原则不能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能否资本化,主要使其是否属于改建支出,废除需要职业判断的标准 |
7、在建工程试运转过程中发生的收入与支出 | 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其相应的支出增加在建工程成本。 | 无 | 首次明确小企业在建工程试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收支核算。值得注意的是,试运转形成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直接计入银行存款,同时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不通过收入科目来核算。 |
无形资产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自行开发无形资产 |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成本按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作为其实际成本。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研发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1、首次明确小企业的研发支出可以资本化,有利于科技型小企业的发展 2、与《企业会计准则》一致 |
2、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 无 |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无形资产的市价作为实际成本 | 发生概率较小,简化 |
3、土地使用权 |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咨询的方法进行分配;难以咨询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 解析: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土地使用权要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不再计入相关建筑物的成本。这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概念 |
4、出租无形资产 | 无 | 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 发生概率较小,简化 |
5、无形资产的摊销 | 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按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 1、无形资产摊销单独设置“累计摊销”科目进行核算 2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应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是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的,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中体现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应构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 |
长期待摊费用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 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于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 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于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转入当期损益 | 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
2、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 |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一)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四)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低于3年。 | 开办费一次摊销,其他无 | 明确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直线法)和摊销期限 |
负债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科目变化
| 新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等3个科目,取消预提费用、待转资产价值等科目,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将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合并改为应交税费 | 向税法趋同而删除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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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短期借款利息
| 直接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 可通过预提费用科目核算 | 取消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后,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借款利息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3、扩大职工薪酬范围 | 职工包括三类: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监事会成员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 薪酬范围: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等 | 企业在编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 | 1、扩大职工范围和其薪酬范围 2、凡是为企业提供劳务或服务的人员,属于职工范围 3、凡与职工有关的支出,属于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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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口退增值税 | 通过应交税费和其他应收款核算 | 通过应交税金和应收账款核算 | 出口退税属于政策性收入,不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收入,应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不是通过应收账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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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借款利息 | 利息计算统一采用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确认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 利息计算可采用合同利率、实际利率或票面利率在月末、季末、年末预提利息或一次性确认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计入长期借款科目 | 1、取消实际利率法,减少会计核算的复杂性 2、应付利息科目统一核算借款利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只反映借款本金 3、只在应付利息瑞计算利息,无需按月、季、年计提利息,简化了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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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带息应付票据 | 无 | 如为带息应付票据,应当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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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 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 小企业如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应转入资本公积 | 资本公积核算范围仅限于资本溢价,对于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属于非经常性收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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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
1、资本公积核算内容 | 仅核算资本溢价部分 | 核算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其他资本公积四部分内容 | 1向税法趋同,减少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 2小企业如发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时,建议根据其性质来源,计入盈余公积或当期损益 | |
2、法定公益金核算 | 取消 | 有 | 根据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和财企〔2006〕67号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同时,为了保持企业间财务政策的一致性,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一并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遵循《公司法》的规定,取消公益金科目 | |
3、外商投资企业在三金和归还投资的核算 | 明确通过“盈余公积”科目核算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内容 明确通过“盈余公积”科目核算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利润归还投资 | 无 |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小企业,不论其经济性质。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对象之一,应对其相关的储备基金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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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未明确规定 | 小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 小企业如发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即通过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相同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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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收入定义 |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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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 | 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 小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收入确认省略了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确认条件简化,有利于实际操作 |
3、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点 |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6)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7)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在分得产品之日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无 | 明确几种收入的确认时点 |
4、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 | 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 1、同一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其收入的确认标准发生改变,不仅要完成劳务,而且要求收取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其标准与销售商品收入的标准一致 2、分属不同年度的劳务,其收入的确认标准只能采用完工进度法,不能采用工作量法 |
5、混合销售行为
| 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
| 1、该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有利于小企业划分不同类型的收入 2、税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征增值税,提供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劳务应征营业税。将混合销售行为拆为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有利于明确不同税务的征收对象,减少会计与税务的差异 |
6、商业折扣 |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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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政府补助 | 新增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补助 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其他政府补助,其中,前者计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后者又分为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和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分别计入递延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
| 随着政府加大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小企业取得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务返还等。《小企业会计准则》参照《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业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
成本费用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科目变化 | 新设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研发支出等三个科目;无取消科目、拆分科目或合并科目;将营业费用科目名称变更为销售费用,但其核算的实质内容未变,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变更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其核算的内容略有变化 | 《小企业会计准则》遵循基本准则的精神,参照《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增设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科目 | |
2、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的核算 |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核算,不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 所有应交的税金及费用,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同时,将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除增值税以外的所有应交的税金及费用放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 |
3、开办费 | 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 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于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转入当期损益
| 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
4、消费税和营业税的退回 | 通过政府补助核算,计入营业外收入 |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 小企业收到消费税和营业税的退回,属于政府的税务返还,应通过政府补助核算,不再冲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5、汇兑收益 | 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 汇兑损失扣除汇兑收益后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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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和利润分配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法定公益金 | 取消 | 小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益金 |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禁止提公益金 |
2、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 | “利润分配”科目按照“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 “利润分配”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其他转入;(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三)提取法定公益金;(四)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五)应付利润;(六)转作资本的利润;(七)未分配利润。 | 简化 |
3、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 | 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 未明确规定 | 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对象中 |
4、退回的所得税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而退还的所得税,应在实际收到退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 小企业收到的所得税退回,如属于税务返还,应通过政府补助核算 |
5、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 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 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 1、汇兑收益原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现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2、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原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现通过营业外搜如科目核算 3、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原通过坏账准备科目核算,现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
6、其他业务利润
| 取消,在营业利润计算中直接采用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 上述变化遵循基本准则的精神,参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 |
7、投资收益的地位 | 地位上升,营业利润包括投资收益,将投资当成小企业的一种营业活动 | 营业利润不包括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包括投资收益 | |
8、所得税 | 将“所得税”科目名称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
财务报表变化简析
项目 | 小准则 | 小制度 | 变化简析 |
1、资产负债表 | 会计科目的变化导致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将长期资产改为非流动资产,长期负债改为非流动负债,取消“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或长期负债”两个项目并至相应项目 | 上述变化遵循基本准则的精神,参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 | |
2、利润表 | 取消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合并成营业收入,将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合并成营业成本,将投资收益从营业利润之下移到营业利润之上 | ||
3、税务明细表 | 应交税费明细表 |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 |
4、利润分配表和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 | 有 | 无 | |
5、现金流量表 | 必须编制,简化,如取消三组流入流出小计、投资和筹资两组的其他流入和流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等项目 | 按需编制复杂,同企业会计制度下的现金流量表 | 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适当简化 |
6、纳税调整的附注说明 | 要求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的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 无 | 向税法靠拢 |
7、严重亏损的披露 | 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咨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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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4月1日起,通行费发票又出新规!公司财务收录,不按规定执行不能报销。通行费发票重点变化梳理1、4月1日起,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不能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2、取得纸质的通行费发票,只有过桥、过闸的纸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其他的不管是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的都不能再计算抵扣增值税,都只能作为记账凭证;3、开过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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